尊敬的投资者:
因上证50ETF于2023年11月27日分红,上交所于2023年11月27日对除息后的上证50ETF重新挂牌2023年12月、2024年1月、3月和6月等4个到期月份,1个平值、4个实值、4个虚值等9个行权价格,认购和认沽等两种类型,共72个上证50ETF期权合约。
特别提醒事项:
(一)未到期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发生调整的,交易与结算按照调整后的合约条款进行。
(二)11月27日进行备兑开仓的投资者,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提交足额备兑备用证券。
(三)11月27日,已有备兑开仓的投资者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合约单位及时补足备兑备用证券或对不足部分自行平仓。11月27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将根据调整后的合约单位和投资者备兑开仓的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进行备兑交割锁定。
(四)11月27日日终,经中国结算备兑交割锁定后仍出现备兑证券数量不足的,投资者应当根据与期权经营机构的约定,在次一交易日规定时间内提交备兑锁定指令补足备兑备用证券或对不足部分自行平仓,逾期未补足或未完成自行平仓的,将被强行平仓。
(五)上证50ETF期权发生调整的合约,交易所不再对其加挂新到期月份与行权价格的合约。另外,如出现调整后合约的持仓数量日终为零的情形,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对该合约予以摘牌。
具体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通知。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