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引
甲方(投资者):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甲方代理人姓名: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乙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部/分公司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自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在甲方参与、接受乙方提供的各项业务、服务过程中,使用并承认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甲方通过身份验证登陆乙方指定的网络系统、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过程中,确认同意接受相关电子合同或其他电子文书的,视为与乙方签署相应合同或其他文书,与在纸质合同或纸质文书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或其他纸质文书。
甲方应如实提供与签署电子签名合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并妥善保管,防止他人以甲方名义实施电子签名行为。甲方应妥善保管登录乙方网络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的相关密码,防止泄露相关密码。经甲方密码等身份验证方式登录甲方账户后的所有操作视同甲方本人/机构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风险,不得以未签署纸质合同或其他纸质文书而对签署的电子文件效力提出任何抗辩或主张。甲方在办理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户)、做出投资决策前,应通过自己阅读、听取乙方工作人员讲解等方式,了解相关风险揭示、产品说明、业务规则及合同内容,知晓投资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特征,注意产品、服务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
甲方(个人/机构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机构公章: 乙方经办人(签章)
签署日期:
股市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本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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