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ETF基金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等基金(以下简称ETF基金)的投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制订本风险揭示书,请仔细阅读。
一、重要提示
1、投资人投资于ETF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机构都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ETF基金交易的全部风险,我公司将保留修改本风险揭示书的权利。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ETF基金的投资;
2、ETF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发售,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上市,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审查(核)并不表明其对ETF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ETF基金没有风险;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二、投资于ETF基金,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4)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5)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国债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6)再投资风险
债券、票据偿付本息后以及回购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原来利率,由此基金面临再投资风险。
(7)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履行交割责任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都可能使基金面临信用风险。
(8)汇率风险
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国民经济不同部门造成不同的影响,从而导致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业绩及其股票价格。
2、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人为因素、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决策风险
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操作风险
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技术风险
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4)职业道德风险
是指公司员工不遵守职业操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5)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从而带来基金收益波动的风险。对于货币ETF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相对较好,但是在特殊市场情况下(如加息或市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会出现部分品种的成交量不足的情形,此时如果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因流动性风险的存在导致基金收益出现波动。
4、ETF基金特有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证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ETF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ETF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标的指数成份证券派发现金红利将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证券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ETF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ETF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ETF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ETF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风险。
(6)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并将计算结果向证券交易所发送,由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仅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者自行承担。
(7)退市风险
因ETF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8)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ETF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证券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了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证券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证券,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9)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在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如ETF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出现赎回失败的情形。
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证券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0)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部分ETF基金申购赎回环节的“退补现金替代”方式,可能给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带来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间接影响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极端情况下,如果使用“退补现金替代”证券的权重增加,该方式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基金的二级市场价格折溢价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基金管理人不对“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的执行效率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现金替代退补款的计算以实际成交价格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准。若因技术系统、通讯链路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遵循“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对“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进行处理,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11)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ETF基金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证券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者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2)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ETF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第三方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5、港股通ETF基金特有的风险
(1)汇率风险
港股通ETF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跟踪香港市场股票指数。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风险
基金跟踪香港市场股票指数,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税务风险
香港市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能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香港市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市场所在地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4)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
6、可转债ETF基金特有的风险
(1)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品种,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忽视这些条款导致的事件可能为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可转债的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价格时,若基金未能在转债被赎回前转股或卖出,则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还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
(2)跟踪偏离风险: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不确定性,可能包括:a基金在跟踪指数过程中由于买入和卖出可转债时均存在交易成本,导致基金在跟踪指数时可能产生收益上的偏离;b受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基金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投资者申购而增加的资金可能不能及时地转化为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或在面临投资者赎回时无法以赎回价格将可转债及时地转化为现金,这些情况使得基金在跟踪指数时存在一定的跟踪偏离风险;c在基金实行指数化投资过程中,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3)标的指数成份券数量不足的风险:当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标的指数成份券数量可能少于50只,达不到正常情况下成份券50只的数量要求,标的指数方案约定将采用市值加权分配权重方式,不设置行业及个券权重限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并造成跟踪误差。上述情况可能影响样本券权重及投资收益。
(4)基金持仓债券的规模可能大于基金资产净值,可能因市场利率波动、信用利差变化等因素造成基金资产净值波动大于普通开放式债券型基金的风险。
(5)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与基础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的影响;当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时,基金将需要面对临时调整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发行人、管理人、托管人等出现违规违约时,基金将会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6)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7、货币ETF基金特有的风险
(1)交易费用及二级市场流动性影响基金收益的风险
货币ETF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部分券商在二级市场交易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豁免征收交易佣金。通过其他券商交易ETF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被收取交易佣金,交易佣金会减少投资人的买卖价差收益。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基金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可能影响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货币ETF基金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时,可能出现折价交易或溢价交易。特殊情况下,基金也可能出现平价交易。当基金出现折价交易时,卖出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承受折价卖出的损失;当基金出现溢价交易时,买入基金的投资人需要承受溢价买入的损失。当买卖价差收益为负值时,期间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为负。
(2)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殊要求,货币ETF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和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
(3)由于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货币ETF基金份额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所以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基金收益分配风险
作为货币基金,大多数情况下,每日收益为正,但在极端情况下,当基金卖出债券所得收益及利息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率之后可能为负,基金当日出现负收益。
8、黄金ETF特有的风险
(1)客户在办理黄金ETF申赎业务前,必须了解现金申赎、黄金现货合约申赎两种模式的差异。对于进行黄金合约申赎的投客户,必须同时了解证券交易所和金交所有关规则和停复牌信息、代办证券公司的有关业务协议和流程以及基金公司相关法律文件。
(2)客户在参与黄金ETF现金申赎或黄金合约申赎业务前,必须了解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是该黄金ETF的代办证券公司。与不具备代办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相关业务带来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客户在进行黄金现货合约申赎前,必须通过金交所会员在基金管理人处完成账户备案,并由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备案账户信息进行核对与审查,经基金管理人审查与同意后,投资者方可进行黄金现货合约申赎。
(4)投资者在收到代办券商交易单元变更等通知后,必须尽快更新代办券商交易单元信息,以防止黄金合约申赎份额无法实时可用或者失败的情况。
(5)客户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黄金ETF即表示该证券品种的变更登记及交收方式的安排已经认可。应关注黄金ETF申购赎回业务可能面临的证券和资金划付失败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代办证券公司因交收延误或失败,可能会给客户造成损失;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指南,当日现金申购的份额,代办证券公司必须于当日交收时点成功完成逐笔全额交收,该份额方可记增并于次日可用,逐笔全额交收失败的,不做份额记增;现金赎回采用代收代付模式,如果基金公司违约,则投资者存在基金份额已被注销但未在约定时间内收到赎回款的风险;对于T日买入的份额,如代办证券公司净额结算出现预交收资金不足,可能会影响次一交易日黄金ETF份额的黄金合约赎回可用额度。
(6)客户应当关注金交所黄金现货合约价格波动、证券交易所黄金ETF份额价格波动及其他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由于黄金现货合约涨跌幅为30%而黄金ETF为10%,当黄金现货合约涨跌幅超过10%后,黄金ETF可能进入涨跌停状态,基金净值和价格将会有较大折溢价出现。
(7)客户应当关注黄金ETF申赎业务中面临的各种操作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公司申赎清单错误、证券公司操作错误、投资者账户绑定及PBU变更等错误、通讯失效而不能及时完成相关业务等情况。
(8)客户应当关注黄金ETF申赎业务中面临的各种技术系统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基金公司、金交所会员、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技术系统故障或差错而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等。
对黄金现货合约申赎,证券交易所与金交所通过实时数据交换实现,可能存在数据链路突发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盘中实时记增可用基金份额(可以卖出或赎回)或黄金现货合约可用份额存在延时情况。投资者进行黄金现货合约申赎后,如果无法获得份额变动信息,应及时向代办券商、金交所代办会员、基金管理人等反映。
(9)客户应当关注黄金ETF申购赎回业务中面临的各种政策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须被动终止该业务。
9、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
(1)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或期权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2)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3)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0、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指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2)信用风险,指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
(3)市场风险,指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4)其他风险,如宏观政策变化、证券市场剧烈波动、个别证券出现重大事件、交易对手方违约、业务规则调整、信息技术不能正常运行等风险。
11、其他风险
(1)随着符合ETF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金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2)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4)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三、其他相关约定
1、投资人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一篮子股票的托管份额以证券交易所托管份额为准。
2、如果发生现金替代或现金差额的情况,代理机构有权从投资人资金帐户中划扣应补缴金额,若资金帐户余额不足,投资人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内补足相应欠款。若投资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欠款,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欠款金额将投资人账户内相应证券进行抵扣,或保留追讨的权利。欠款账户不得办理撤指定、转托管或销户手续。
3、投资人在进行申购赎回业务操作时,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投资人当天进行基金交易的规模,在投资人账户中按照交易规模一定比例设定“禁取资产”额度,“禁取资产”在相应交易完成前可用不可取。
4、如果个人投资人在代理机构提交认(申)购的股票属于《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限售股”范畴,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投资人认(申)购数量,在资金账户中按其应预缴个人所得税款扣划资金,若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资人的认(申)购交易请求。
5、证券公司作为ETF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以下称“代理机构”),负责传送申请数据,但申请数据的最终确认结果由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后果,作为代理机构的券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投资人未完整、真实地填妥各类申请表的内容,或未附上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因不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而使各类申请无效;
(3)由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过错,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
(4)其它非由代理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况,如突发性的通讯、设备故障,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等。
本公司特别声明:
不同的ETF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ETF基金投资的全部风险,投资者通过我公司申购赎回ETF基金时,还应仔细阅读每只ETF基金的特定风险揭示书,详细了解每只ETF基金的风险特征。投资者通过我公司提交特定ETF申购赎回等相关委托指令,即表示投资者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该ETF基金的特定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我公司代理申购赎回的ETF基金及特定风险揭示书见华鑫证券网(www.cfsc.com.cn)。
投资者声明: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及贵公司代理申购赎回的ETF基金特定风险揭示书,充分理解所揭示的风险,并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及ETF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同意所作的约定,愿意承担投资ETF基金的风险及可能给本人/本机构造成的损失。
客户号: 客户(或代理人)签字:
证件类型及号码: 机构投资者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分支机构经办: 复核: 业务章: 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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